裁判评议:河南vs英博判罚无误,马拉尼昂、钟义浩倒地均不构成点球

8月4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六期(20260804期)裁判评议作业。本期共评议14个判例,来自近期的中超、中甲和中乙联赛中相关沙龙的申述。评议组存心不良其间4个判例在首要判罚决议上存在错漏判。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21轮,河南沙龙VS大连英博海发。竞赛第78分钟,河南沙龙8号队员(马拉尼昂)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大连英博海发22号队员(毛伟杰)产生触摸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河南沙龙申述临机处置以为:对方22号(毛伟杰)对本方8号(马拉尼昂)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共同以为:大连英博海发22号(毛伟杰)正常向球方向移动争抢,河南沙龙8号控球行进时减速卡位制作了两边触摸,大连英博海发22号(毛伟杰)手臂与对方触摸的力度也未构成犯规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议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判例二:中超联赛第21轮,河南沙龙VS大连英博海发。竞赛第84分钟,河南沙龙7号队员(钟义浩)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大连英博海发38号队员(吕焯毅)产生触摸后倒地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河南沙龙申述临机处置以为:对方38号(吕焯毅)对本方7号(钟义浩)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共同以为:河南沙龙7号(钟义浩)从大连英博海发38号(吕焯毅)死后移动至身前争抢高球,两边归于争抢空间时的正常触摸,河南沙龙7号(钟义浩)也有夸张触摸程度的成分。大连英博海发38号(吕焯毅)不犯规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议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判例三:中超联赛第21轮,成都蓉城VS武汉三镇。竞赛第87分钟,成都蓉城9号队员(费利佩)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武汉三镇11号队员(李昂)产生触摸后倒地。裁判员判武汉三镇11号(李昂)犯规,并判罚球点球。VAR未介入。
武汉三镇沙龙申述临机处置以为:本方11号(李昂)正常争抢动作,没有犯规,常规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共同以为:武汉三镇11号(李昂)手臂搭在成都蓉城9号(费利佩)肩部并施行拉扯,形成后者身体改变无法完结射门动作,构成拉扯犯规。裁判员判武汉三镇11号(李昂)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的决议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








